★在宅托育人員 張贏丹 簡介★
孩子是父母最珍愛的寶貝,希望寶貝們都能在安全、快樂的環境中茁壯,尤其是在0至6歲的孩子,這是他(她)們一生身體發育、行為塑造、能力養成、品格培育、的奠基期哦~所以呢.. 在這段期間的發展關鍵,會對日後的人格養成,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喲!親愛的家長~來為寶貝們做好個體發展的重要基礎!!
★給與孩子良好習慣★
1. 遵守時間的觀念
2. 遵守規則的意識
3. 與人合作
4. 傾聽、表達、專注的學習品質
5.培養生活自理能力
★托育人員★
1.保母具有:育兒經驗、身心健康、生活規律、無不良嗜好。
2.証照號碼:154-019969
3.登記証號碼:10302463-1
4.住址:新北市三重區昌隆街(近忠孝橋/中興橋/三重高中/集美街/環河南路/成功路)
5.電話:0922-864-839
6.LINE ID : 0922864839
★托育時間和對象★
1.托育對象:零歲以上之幼兒。
2.服務時段:日托/假日臨托
★托育內容★
嬰幼兒按摩、兒童健康篩檢、大小肌肉發展、幼兒閱讀、生活習慣培養、基本認知、寶寶作息記錄、成長檔案...等。
★托育環境★
通風、整潔、無煙、人口單純、小型露天花園。
★專長訓練★
◎CPR基本救命術研習合格證書
◎中華民國技術士丙級保母人員證照
◎新北市社會局培訓學前啟蒙育兒指導啟蒙
◎新北市政府兒童衛生保健
◎托育人員早期療育
◎托育人員母乳哺育
◎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
家庭托育雙方協議參考事項
內容 |
幼兒家長(委託人) |
保母人員(受託人) |
一、托育時間 |
1. 依約在時間內接送
2. 逾時應預先言明,徵得同意,並酌付臨時加托之費用。 3. 休假日依雙方協議行之。 4. 托育期間,因個人因素無法前往受託,不得要求退費或另日補托。 |
1. 約定時間外的托育應經協議後,方收取加托費用(費用如何計算.應說明清楚,托育契約清楚載明)。 2. 若須請假,需預先告知委託人,徵得同意,並能自動退還,扣除之托育費用。 |
二、托育費用 |
1. 採事前付費(俗稱月頭錢),應於每月約定日期以前以現金付款。 2. 休假日之臨時寄托或特殊狀況之延時加托應另寄託育費用。 |
1. 除約定之收費項目外,不得巧立名目,任意增加。
2. 加托費用之訂定應合理,且經雙方協議,不得片面強行要求。 |
三、年節禮金 |
於合作開始前即應協定講清楚,並無硬性之規定。 |
1.可參酌公務人員之給付標準,但應顧及家長之經濟能力。 2.應於托育契約中載明清楚。 3.避免不必要的紛爭。 |
四、托育終止 |
應於二個月前通知受託人 |
應於二個月前通知委託人 |
五、用品提供 |
1. 食用奶粉
2. 消耗性日用品 |
1. 副食品(由家長另支付費用) 2. 托育配備物品。 |
六、健康照顧 |
1. 預防注射及生病就醫由家長負責接送就診。 2. 應主動告知托兒之健康狀況。 3. 尊重保母之教養及生活方式。 4. 體察保母的用心,共同維護幼兒的身心成長。 |
1. 不得擅自用藥或帶托兒就醫。除非家長另有請託。 2. 不得隱瞞幼兒在保家的身體及情緒狀況。 3. 尊重每位幼兒不同成長需求盡力善照顧。 4. 突發意外或重病應立即處理,並立即通知家長。 |
七、家庭背景 |
1. 主動提供確實之可聯絡方式。 2. 詳實告知個人及社經背景,以建立互信。 3. 預留除父母之外可探視或接送幼兒之親屬資料,已備處理緊急狀況時之用。 |
1. 家中成員介紹給家長認識,以立互信。 2. 確認幼兒接送,探視等親人身分。 |
托育環境
整體區
飲食區
繪圖、閱讀區
清潔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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